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采购通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歧视性条件限制国产设备使用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制止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在审批资金申请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对承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并监督落实;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装备制造业等工业项目和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加大对歧视和排斥投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